一、定义
生态保护与修复,就是通过人为管控与科学治理,一边守护现存完好的自然生态,一边修复被破坏、退化的山水林田湖草沙,让受损生态系统逐步恢复原有结构与生态功能,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,遵循保护优先、自然恢复为主、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。整体分为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两大板块。
二、生态保护:守住现存好生态
重在 “防破坏、保现状”,从源头减少生态损毁:
1.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、自然保护区、国家公园,严控乱开荒、乱砍伐、随意围湖造地;
2. 实行江河禁渔、草原禁牧、林地限伐,给动植物休养生息的时间;
3. 保护珍稀动植物栖息地,治理水葫芦、互花米草等外来入侵物种,守护生物多样性。
三、生态修复:治好受损坏环境
重在 “治退化、补短板”,针对被污染、遭破坏的土地、河湖、山林开展治理:
1. 山林修复:荒山植树、退耕还林还草,治理水土流失、土地沙化(如三北防护林);
2. 河湖湿地修复:清淤治污、退圩还湖、连通水系,恢复湿地蓄水、净水能力;
3. 海岸修复:栽种红树林、修复滩涂,改善近海生态;
4. 矿山修复:整治废弃矿山,覆土复绿,修复破损山体。
四、现实意义
1. 生态作用:涵养水源、保持水土、固碳释氧、维护野生动植物生存,减少洪涝、风沙等自然灾害;
2. 民生价值:改善人居环境,依托优质生态发展生态农业、生态旅游,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;
3. 国家安全:筑牢全国生态安全屏障,保障国土与生态可持续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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